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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仲介業與台灣不同之處

已更新:2021年1月17日



今天我來簡短談談澳洲跟台灣的房地產市場有什麼不同之處


1. 首先我必須說澳洲房地產的制度跟台灣差不多, 都有交易保障的機制, 在台灣我們有幾種履約保證制度可選擇保障買賣雙方權益, 在澳洲也有Trust Account (信託帳戶)的制度保障買賣與租賃雙方的權益.


2. 其次在市場健全部分, 我必須說澳洲市場在房產資訊的專業與透明度比台灣進步許多, 澳洲除了四大銀行會定期公布他們對房市走向的看法, 也有專門的大型研究機構 (比如 SQM), 與資訊服務供應商 (比如 Corelogic, realestate.com, domain.com.au ) 等機構提供詳實的交易與市場資訊給專業仲介參考, 澳洲仲介在準備爭取賣方仲介合約時, 一定會研究這些供應商資料庫中該區域同類型房產”最近成交紀錄”及”最近要價”, 來訂出符合市場行情的售價推薦給屋主, 這個資訊透明做法有兩個好處 :


第一是販售時間快 - 澳洲各地的平均上架銷售時間短的只有28天(維多利亞州), 長的也只有58天不到兩個月時間 (南澳洲)


第二是成交價通常離開價非常近, 頂多上下百分之五議價空間, 這點台灣鄉親可能覺得澳洲人賣房價格很硬 但是從澳洲人角度來看, 你們台灣人要賣房子開價為何不實在一點讓買賣盡快達成 .... 您覺得哪邊有道理呢?


3. 仲介約多為專任約 - 這點與台灣市場情況完全不同, 原因在於在澳洲賣房子, 大部分的廣告費用都是屋主自己掏腰包出的, 這種情境下屋主自然只會找一間自己覺得最優秀的仲介商簽專任約 (只花一筆廣告費用) .


4. "冷靜期" - 有些州的法律有"冷靜期" (Cooling-off period) 的規定, 讓買方在簽約之後, 有幾天時間可以冷靜下來考慮, 如果在那期間內改變想法不買, 那就得在冷靜期內書面通知賣方, 但這個做法買方將需支付賣方各州規定的違約罰金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這個網站的資訊https://www.finder.com.au/cooling-off-periods-when-buying-a-house


5. 預售屋付款方式 - 澳洲預售屋買方, 只要在簽約時付訂金 (通常是房價10%) ,交屋時再付清剩餘90%房價即可, 買方的價金都由買方律師放在信託帳戶內, 建商在交屋前半毛錢也拿不到 這個制度真的對買方非常有保障 ,但相對的說在澳洲要做建商口袋真的要很深才行.


6. 仲介費用 - 澳洲並沒有法律規定仲介費用上限 但是一般市場行情仲介費在3%左右


還有許多不同點可談, 留在日後再補充了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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